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环节,可持续金融在近期取得了一定进展。世界上市值最高的2000家公司中至少有20%承诺在2050年前实现净零排放,众多领先的投资者也在关注碳减排。全球450多家金融机构成立了格拉斯哥净零金融联盟(GFANZ),成员包括银行、资产管理公司、资产所有者、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服务提供商,管理资产价值高达130万亿美元。

 

然而,为避免气候变化带来的最不利影响,投资者需要采取的行动,远不止是二氧化碳及其它温室气体减排。气候适应、公平转型等因素也需要给予重视,纳入考量。

 

根据《巴黎协定》的相关规定,为了有效应对气候变化,我们还需要加强构建气候韧性社会,并确保受气候行动影响的从业者和社区实现公平转型。为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对可持续金融进行更加全面、综合的界定,否则,投资者将错失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良机。  

 

什么是与《巴黎协定》目标一致的投资?

 

可持续金融是《巴黎协定》的三大目标之一,旨在“使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对于实现其他两大目标,即全球气温升幅限制在1.5°C以内和提高气候变化适应能力而言,可持续金融能帮助各方在过程中公平分摊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成本与收益,实现公平转型,因此该目标的实现尤为关键[3]。

 

虽然投资者会优先考虑实现温控目标和碳减排,但他们也应同样关注气候适应和公平转型。为实现低碳和气候韧性经济所采取的气候行动,可能会危及相关行业从业者、原住民和一线社区居民的生活和生计。如果不能确保这些利益相关方的公平转型,《巴黎协定》的目标也将无法实现。从根本上看,就无法实现气候转型,气候变化的影响就将持续加重:不仅影响人类本身,也影响投资回报。

 
 

为什么投资者应提高气候适应优先级?

 

投资者应给予气候适应和气候减缓同等的重视。一方面,投资者的客户企业需要为气候变化影响做好准备,无论是短期影响,如热浪导致的农作物欠收,还是长期影响,如气候变化造成的人口大规模迁徙。另一方面,一些企业可以从开发更具气候韧性的产品中受益,如研发更耐寒的农作物或进行建筑物改造。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发现,从2010年到2019年年,气候影响造成的直接损失高达1.3万亿美元。气候变化造成的(或因气候变化而加剧的)每一次飓风、干旱、火灾和洪水都可能导致企业倒闭、库存损毁、人员误工,这些影响进而转化为收益损失。世界研究所的一项对印度火电厂收益损失的研究表明,干旱会导致电厂利润受损,甚至关闭。

 

精明的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已针对这些风险采取行动,但并未体现在投资产品上,特别是一些被动型基金,如共同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这些基金很少考虑气候韧性或气候物理风险。部分原因在于物理风险量化分析难度较大,信息披露框架不统一,进而让试图投资可持续基金或金融产品的投资者不得不采用数据质量差、不重要或不完整的信息。

 

尽管如此,任何基金都不能忽视气候变化的影响。基金的被投企业应该积极主动地将气候物理风险纳入企业风险管理和决策体系,以提高气候物理影响的适应能力。

 

投资者可直接投资气候适应项目,以提升企业自身以及企业所在地及员工生活社区的气候韧性。毕竟,即便暴风雨过后工厂的灯还能正常照明,但如果道路、桥梁受损或火车停运影响了职工通勤,企业生产力将大打折扣。如果企业采取更具气候适应和韧性的做法,投资者可通过购买股票和降低其融资成本的方式给予企业奖励。